| 组织部: 部长,副部长之间相互协调,与成员共同完成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1. 开学初期,团员证的办理和团费的收缴。 2. 分团委实践部在社会上组织的公益活动,组织部来召集同学参加,并写出总结报告。 3.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比赛,结合相关专业,策划方案明确,总结报告完整。 4. 负责实施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带领同学积极准备并参与每年一度的“趣味运动会”、“团支部风采展示大赛”等活动。 5. 联络好各级团支部和团支书,相互协作,并给予指导。 6. 各方面团员思想教育的落实。 新闻部: 1. 新纳入的成员予以业务上的培训,如新闻素材选择、新闻写作等。 2. 对于本院系开展的活动,新闻部活动当天应负责写出新闻稿。 3. 负责分团委各项活动的海报的制作和张贴。 4. 和记者团同学相互配合,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和视频录制。 记者团: 1. 院系举办的讲座进行专题报导,并安排好拍照、视频、及后期剪辑。 2. 实践部联系的社会公益活动进行采访,录制我院专题活动纪录片。 3. 和新闻部相互配合,积极向校报和其他类报纸递交活动感想和实况记录。 实践部: 1. 包括爱心社在内,负责联系、开展和组织院系同学们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2. 校内外各大与本专业相关的比赛,由实践部组织参加和投稿。 3. 积极配合好组织部,落实上级校团委部署下来的各项任务。 爱心社: 成员为全体分团委学生会。主要活动有: 1. 走访社区敬老院、孤儿院和残疾人学校等 2. 定期组织公益爱心活动。 3. 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联系各大公益组织长期合作,共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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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团委副书记: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主义事业,时刻牢记党的使命,发扬共青团员的精神风貌,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 成绩优异。应在全院综合测评中排名的前30%。 3. 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定期与书记汇报工作,平时注重和各部门部长沟通,确保工作的协调有序进行。 4. 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够制定并完善平日的工作流程、会议报告等。开展工作计划性强,能够做到凡事有计划、有总结、有报告、有成效。 5. 每周定期召开会议,与各部长共同商讨有关工作事宜。 6. 作为我学院在校外举办的活动负责人到场,并能和相关合作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沟通合作,充分展示我院同学风采。 组织部部长: 1.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能够熟练了解和掌握新生入团的章程,能够办理好团员转入转出工作。 3.与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上一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能够独立完成活动策划书,内容具体、分工明确。 5.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分团委的活动中来。 新闻部部长: 1.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能组织好新成员新闻写作培训活动,锻炼成员的写作能力。 3.负责整理好每次活动、讲座的新闻材料和新闻图片,制定相应数字媒体艺术系活动的档案。 记者团团长: 1.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有一定的拍摄和采访经验。 3.具有团队意识,能够带领成员做好各类活动的宣传片策划和拍摄工作。 4.能够使成员分工明确,共同完成上一级下达的各类拍摄和采访任务。 5.业务能力强,语言组织能力较好。 实践部部长: 1.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有一定的组织和联系对外活动的能力,对外能够具有良好的沟通谈判能力。 2.积极组织各部门和院广大团员参与活动。 3.负责四六级,普通话报名等重要资格证书报名活动,积极带领院里同学参加专业相关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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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校本科生培养方案的原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课外科技和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规定的学分。为细化数字艺术学院学生课外科技与实践活动学分(以下简称课外学分)的认定标准,规范课外学分的申请、批准办法,明确课外学分的登记管理职责,鼓励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我院根据培养方案确定的原则,制定数字艺术学院学生课外科技与实践活动学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学生取得课外学分的方式和标准 根据2010年培养方案,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课外科技和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10个以上学分。我系规定:其中的4学分由学生管理部门批准认定;6学分由教学科研和教务管理部门认定。各部分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一) 教学科研和教务管理部门所属课外学分认定标准: 1、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可获得0.25-5个学分。具体分值标准可参考表1。表1:
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学分为必修学分,该类学分不可由其他课外学分替代。最低应完成1学分。 2、发表论文,按照刊物等级及作者顺序,可获得0.3-5个学分。具体分值由主管教师建议,2学分以内由教研室负责人或教务办审核认定,超过2学分由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核认定。 3、参与科研活动及科研项目,可获得0.3-5个学分。具体分值由主管教师建议,2学分以内由教研室负责人或教务办审核认定,超过2学分由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核认定。 4、通过国家统一的各种资格考试或著名企业的认证考试,可获得1-2个学分。具体分值由主管教师建议,教研室负责人或教务办审核认定。 5、参加各类艺术作品展获名次或推荐,可获得学分。具体分值标准可参考表1。2学分以内由教研室负责人或教务办审核认定,超过2学分由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核认定。 6、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助研、助教和助管工作,完成一定的工作量,表现突出的,可以获得0.5—3个学分。具体分值由主管教师建议,由教研室负责人或教务办审核认定。 7、其他未列入上述各条,又确应给予学生课外学分的非常规情况,应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教师推荐,报请教务办审核认定。一般不超过2学分。 (二)学生管理部门所属课外学分认定标准: 学生管理部门所属课外学分认定标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制定。详见附1:数字艺术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课外4学分评分细则(试行) 二、课外学分的申请、确认、登记和管理办法 1、课外学分的获得,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应把申请事由的证明资料(如参赛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原件等)收集整理好,如实填写“数字艺术学院学生课外科技与实践活动学分申请表(附表1)”,并由相关的推荐教师签署意见。申请表中不能罗列多个事由和多个申请人,一人一事填写一份申请表。 2、推荐教师对申请事由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给出一个适当的建议学分。 3、按照建议学分的分值范围,由相应审核权限的领导签署意见,审核认定。 4、学生将审核认定后的课外学分申请表和申请事由的证明资料复印,申请表原件和证明资料复印件交到主管辅导员处进行登记,由辅导员存档。学生本人保留申请表复印件和证明资料原件。 5、辅导员应建立学生的课外学分档案,并造表登记学生历年的课外学分获得情况。每学期期末要将学生累计获得的课外学分统计发布一次。在学生毕业前,进行课外学分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6、我院每位正式教职工都有责任支持、推荐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和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并作为推荐教师认真负责的签署意见,给出适当的建议学分。 三、 附则 1、系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学生课外学分的申请、确认、登记和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当学生对课外学分的认定提出异议时,由系教学督导组进行裁定。 2、本办法由学生辅导员和教务办负责解释。 3、本办法由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即日起实施。 数字艺术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课外4学分评分细则(试行) 1、社会工作任职(1-2分) 学校、院系、年级、班级学生干部,任职合格者,加1分/学年,获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者,加1.5分。 参加学校、院系各社团、协会的主要干部、任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者加1分/年,获得学校、院系优秀社团、协会的成员,加1.5分/人。在学生会主席各部部长的带领下文艺、体育、学习、生活等各部在学校举行的各类比赛中有突出贡献者加2分,班主任在每学年的班级评优中获得优秀班级的班主任加2分。(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以上学分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 在校院团学联、校院学生协会、校广播台、校报、学校和学院网站、校院学生文艺团体、校院体育代表队、班级班主任、班委会、党支部或团支部担任主要干部或其它成员。主要干部指副部长或相当于副部长以上干部。 2、社会实践(1-2分) 参加校院两级或自发组织的社会实践,有社会实践报告成果加0.5分,或优秀实践报告加1分;参加学校、院系两级组织的公益劳动3次以上并提供劳动记载的加1分,最高1分。以上学分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 3、各类赛事(1-4分) 国家以上等级文体赛事获奖加4分/次、省部级文体赛事获奖加3分/次、市级文体赛事获奖加2分/次、校级文体赛事第一名加2分/次,前六名加1分/次,参赛者每人每次加0.5分/次;文体赛事类最高4分。美育活动(书画、摄影、辩论赛等)竞赛获奖省部级以上加2分/次,校级加1分/次,院系级0.5分/次,最高2分。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2学分以内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超过2学分由系主管学工书记审核认定。 4、必须参加的教育环节(0.5—3) 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讲座3次以上并提交心得体会,可获得1学分。听大学生心理辅导讲座(5次),需要提交心得体会,可获得1学分。参加院系和学校的各类大型活动(如文艺观赏、集体劳动等)每次加0.5学分,最高累计1学分。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 5、其他未列入上述各条,又确应给予学生课外学分的非常规情况,应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辅导员推荐,报请系主管学工领导审核认定。一般不超过1学分。 6、因同一个项目或事由给学生评定课外学分时,如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发生重叠,则只计算一次,按两者中的最高分评定。 数字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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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良好的系风和班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大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西安邮电学院学生手册管理规定》等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数字艺术学院学生文明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西安邮电学院教室管理规定》、《西安邮电学院学生手册》,保持画室、实验舍、教室的整洁,不在画室、实验室、教室等场所点火、抽烟。晚上10:30之后不在画室、实验室、教室滞留。 二、行为得体,谈吐文明,礼貌待人。男女生交往举止得体,自尊、自重、自爱,不在校园内勾肩搭背、搂抱接吻。待人接物热情周到,讲话注意场合,坚持礼貌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不谩骂、挖苦和取笑他人。不在教学楼内或公共场所吃零食。不边走边吃东西或喝饮品。不乱丢果皮、纸屑污染环境。不在校园内光背游逛、大喊大叫、大声喧哗,不寻衅滋事或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不酗酒、摔砸瓶子及从事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其它活动。 三、穿戴整洁、庄重、活泼,服饰、仪表得体,与学生身份相符。不穿太透、太露、太短的衣服。不光背或只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教室、画室、实验室、办公室和公共场所。不在校内穿吊带装、露脐装,不涂染时髦发色、戴假睫毛、浓妆艳抹。男生不留长发、蓄胡须。 四、严格遵守《西安邮电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和《西安邮电学院宿舍文明卫生细则》,宿舍整洁、朴素、高雅、文明、安全,在自己宿舍住宿,不私自调换宿舍或在外租房,宿舍内不留宿他人。对到宿舍来的客人文明接待,热情迎送。 五、文明就餐,自觉排队,礼貌谦让,爱惜粮食,不乱倒饭菜。爱护并自觉回收餐具。对食堂的工作人员及饭菜有意见,要向食堂的主管人员和老师反映,不在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滋事闹事。 六、爱护学校各种建筑物、教学设备和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不攀折花木,不在草坪上踩踏、躺卧。 七、自觉地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私自安装电器,做到室内(教室、画室、实验室、宿舍)人走灯灭;衣食俭朴,不摆阔气,不乱花钱,穿戴不过分追求,不戴首饰。 数字艺术学院学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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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有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西安邮电学院宿舍管理暂行规定》。宿舍内必须有值日安排表,并严格执行。 2、宿舍的门、窗、窗台、灯架、灯管、床架、桌椅、箱包和墙面等,必须整洁。要保持地面清洁,不能有果皮、纸屑等杂物和积水,写字桌上的物品、洗漱用具,都必须干净,摆放整齐。严禁从窗户向外扔杂物。 3、宿舍内的箱、包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乱拉电线,不准使用床头灯、电热器、电褥子、电热杯及其它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存放自行车。 4、枕巾、枕套、床单、被罩及衣服必须干净。床上用品叠放整齐,不能堆放其它物品。严禁在床架上拉铁丝、加杆,更不能吊、挂任何物品;每年5月初到9月底,可以挂蚊帐,其它时间不准挂。严禁在宿舍及床周边挂围布或硬纸板。除正在穿的一双鞋和拖鞋之外,其它鞋一律装入纸箱,鞋必须摆放整齐。 5、保持宿舍墙壁和墙面的干净。严禁在墙面刻画或涂写,不能在墙上乱挂、乱贴,可以在墙上的适当位置,悬挂幅格调高雅的书法、绘画作品。 6、严禁在宿舍赌博、打麻将、喝酒、做饭、抽烟、点蜡烛、大声喧哗、打架、骂人、说脏话和低级庸俗的话。不准坐窗台上。自习时间不准在宿舍睡懒觉。宿舍不能有黄色或低级庸俗物、书刊、字画和音像制品。 7、严禁夜不归宿,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 8、对到宿舍来的客人要有礼貌,在床上坐、躺者要立即下床,坐在椅、凳上者要站起来,热情迎接,文明接待,客人离开,要热情相送。 对于违反以上各条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数字艺术学院学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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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列席组织人员由团总支组织部统一安排。 二、列席人员在列席前到组织部领取《团组织生活检查表》。 三、列席检查时间和被列席检查组织生活时间一致。 四、列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有事应向分团委负责人请假,由组织部及时调整,对列席迟到、早退、缺席者,予以通报批评。 五、列席者应遵守组织生活纪律,佩戴团徽,持团员证。 六、列席过程中,列席人员可对各支部进行指导;对组织无序、场面混乱的支部,列席人员有权对其支部负责人予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 七、组织生活结束后,列席人如实填写《组织生活检查表》和《团支部工作手册》。若出现虚报、不填等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八、检查的具体内容是:黑板布置、内容及形式、气氛、人数、佩带团徽情况。 九、本制度由分团委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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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向党组织不断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的一项常规工作。为将此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保证在当前形势下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使我们党成为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核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优工作的总体安排 1.推优工作在校党委和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团总支负责实施。团总支应在做好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和引导工作的同时,加强团员青年平时表现情况的考察。 2.推优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部分,即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上党校学习和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3.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上党校学习的时间根据校党委和党校的工作决定,在每期党课学习班开学前确定学习学生名单。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入党重点培养对象的工作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推荐的范围由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既可在全院范围内同时进行,也可分年级进行。 二、推荐的程序 1.团支部推荐。团支部开展此项工作可采取两种形式,各支部可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是自上而下,即召开全班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可邀请本班的党员列席)酝酿提名。在提名的基础上,团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提名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支部推荐意见,上报团总支;二是自上而下,即团支部召开支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团员全面评议,初步确定名单后,再广泛征求全班团员意见。在集中团员意见的基础上,支部正式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团总支。 2.团总支委员、学生会委员和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由院团总支考察推荐,并征求所在班级团支部的意见。 3.团总支根据推荐意见,经过认真评议、全面考察,并在进一步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确定推荐名单,上报院党总支。 三、推荐的条件 1.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入党动机端正,态度明确。 2.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关于党员标准的各项规定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标准。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符合以上三条件的同学方可推荐到党校学习。在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时,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四条:(1)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比较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加强自身的理论修养,表现比较突出。(2)上过党校取得结业证。(3)在同等条件下,对荣获“优秀品德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称号者优先推荐。 四、推荐工作中应遵守的原则 1.择优的原则。在推优过程中,团组织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择优推荐。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推荐的对象要严格考察,公平评价,不夸大优点,不掩盖缺点,推荐意见要符合本人实际,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 3.协调的原则。团总支在最后确定推荐名单、上报院党总支前,在考察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同时,要与班主任、党支部沟通信息,交流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4.公开的原则。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将推荐结果向全院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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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院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明确我院学生工作有关制度及组织纪律,规范学生干部行为,明确学生干部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使数字艺术学院团、学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并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个可参照执行的标准,特根据学校和院的有关内容,拟定工作制度。 第二章 日常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院团总支、学生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系学生分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时间在单周星期一晚上7:30,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不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 1、会议的内容要求: (1)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通报院学生会近期工作情况,传达学校、院内有关部门的 相关指示及文件精神; (2)总结前一段工作,布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安排及讨论; (3)各部部长每月第一次例会汇报各部近期工作情况; (4)办公室主任做好例会记录并存入文档; 2、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提前向上级请假; (2)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3)会议上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 二、值班制度 在正常工作期内,由办公室根据各人的课程表制定值班安排并督促检查,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1.值班要求: (1)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每天值班,处理当天日常事务; (2)干部值班每次2—3人,每次2小时,各班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应每周签到3次。值班时完成团总支书记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安排的各项工作; (3)值班人员应按时签到(禁止代签)并做好值班日志,签到情况记入干部考核条例; (4)保证值班时间准时,不迟到早退。无工作时,可在值班时间内学习。每天7-8节值班者应对室内卫生进行清洁,每周五7-8节值班者应对本周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核查并存入文档; (5)值班期间,要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或学习秩序,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到办公室逗留; (6)办公室负责检查值班情况并做记录存档; 三、相关活动组织程序 1、各部的日常工作和常规活动由本部自行安排组织。 2、各部门若开展非常规性、需团总支、学生会部分部门相配合或几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大型活动,在活动前应制定出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所需人、财、物和场地等的安排情况)报上级部门研究批准。批准后,可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由主席或副主席具体组织该活动,以便该活动指挥统一,责任明确,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布署。活动完成后应作出活动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上交,同时抄送办公室存档。 3、院团总支、学生会在组织整体性的大型活动时,集中院内的人、财、物给予支持,并在活动前进行思想动员,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周密布署,并积极向上级请示有关事项,聘请有关领导、老师作为活动指导或顾问,以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 4、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各种工作文件,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及各种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生干部的聘任 1、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由学生干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总支批准增补。 2、各部副部长,由团委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或主管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增补。 3、干事,通过每学年的团总支、学生会纳新进行聘任,也可在平时由主席或各部部长负责聘任。 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聘任学生干部之前,着重进行三方面的综合考查: (1)个人的学习,思想觉悟; (2)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 (3)工作能力; 2、人事的任用应客观,公正,唯才是用。 3、应注意新老学生干部的结合,注意培养后备力量。 4、新加入学生会的干事经一学期的试用期后,经主管部门决定后方可成为院学生会正式会员。 5、各部部长应在每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告,每学期初递交工作计划。 三、辞退、退出制度 学生干部除毕业、届期任满、自然退会或申请退会外,为了严肃院团总支、学生会有关组织纪律,可给予留会查看、辞退、开除之处分。 1、自愿退会:自愿退会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会。 2、留会查看及辞退:根据有关文件,不合乎学生干部资格者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留会或辞退等处分。具体如下:(1)学习成绩达不到中等水平以上者及工作能力达不到学生会章程要求者;(2)违反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影响团委、学生会形象者;(3)两次例会无故缺勤或三次值班无故不到者; 3、关于对申请退会、辞退或开除的决定经委员会通过后,报院团总支批准并进行公示。 第五章 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主动性培养学生干部严谨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制度(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1、考核对象包括数字媒体艺术院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 2、考核结果每学年汇总一次,作为评选模范学生干部的主要参考,且将结果计入奖学金评定结果中。 3、考核内容为思想、学习、纪律和工作四个方面。 4、考核基础分为10分,对不符合要求或失职的干部实行扣分制。 二、奖励 1、对于系学生干部的优秀个人、团体和个人先进事迹可随时进行通报表扬。 2、根据各部门的综合考评情况,每年评出2~3个优秀工作部门。 3、根据个人综合考评情况,每年评选出数名院学生会“优秀干事”,并进行通报表扬。 4、根据有关评定、考核情况,系团总支每年授予若干名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学生干部”称号。 5、所有先进者的评定都以干部管理制度的第二项第一条三方面的考察为基础。 三、惩处 (具体参照干部管理制度第三部分执行) 为了严肃院学生会组织纪律和执行有关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制度的学生干部,经团委批准后,给予通报批评、留会查看、辞退、开除出院学生会之处分。 1、政治思想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视其情节扣5—10分。 (2)无故不参加思想政治学习及各类培训者,每次扣1分。 (3)不按时递交总结、计划、思想汇报或其他材料者,每次扣1分。 2、学习 挂课1门扣2分。 3、纪律 (1)违反校纪者扣10分,违反院纪者扣5分。 (2)旷课一学时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旷操、代操者每次扣0.5分。 (4)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包括组织生活、劳动和其他),每次扣3分。 (5)例会缺勤1次扣3分,值班不到1次扣2分。 (6)例会、值班或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 4、工作 (1)工作消极不称职者扣2分。 (2)干部不按时交纳总结、计划或其他有关材料,每次扣1分。 (3)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因不负责任而造成失误者,视其情节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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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地点。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纪律的好习惯,给学生创造一个安静、整洁、舒适、优雅的学习和生活空间。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实施步骤 1.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由院团总支领导,由学生分、会生活部具体负责实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密切配合。 2.本办法包括考核内容,卫生值日制度,检查制度和评比与奖惩制度。 3.本办法中所指“宿舍”包括我系学生住宿。 二、考核内容包括室内外清洁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遵守公寓纪律、文明礼貌等。 三、卫生值日制度 1.值日生由各宿舍成员轮流担任,由宿舍长具体负责安排,任何一名舍员不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推卸值日义务。 2.值日生负责当日宿舍卫生的清扫、垃圾的清理及其它日常工作。 3.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两次,具体包括清洗地面,擦桌凳,摆放本宿舍的公共用品,擦门窗,窗台等。 4.值日生在学校、院通知检查卫生时,如无正当理由,应留在宿舍积极配合学校、院的检查工作。 5.值日生当班期间应具有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积极维护本宿舍的整洁和文明。 6.值日生有权对破坏宿舍卫生的现象进行批评,当事同学应诚恳接受。宿舍舍员应积极配合值日生的工作,爱惜值日生的劳动成果,保持宿舍清洁。 7.值日生要配合宿舍长做好当日的其它工作。 四、检查制度 1.除学校公寓管理委员会外,我院对宿舍的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双周四下午,由院学生分会生活部组织分团委、学生分会各部室干部及各班生活委员统一检查,被检查宿舍必须留人配合检查。 3.不定期检查无规定的时间,由学生会生活部临时决定。 4.宿舍卫生检查的内容共十项,每项满分10分。具体内容如下: 1)床铺 2)地面 3)桌面 4)书架 5)门窗 6)烟酒 7)接电 8)自炊 9)文化建设 10)其它。 五、评比与奖惩制度 1.对每次的检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对卫生较好的宿舍进行表扬,对卫生较差的宿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学期末综合测评中增加或减除该宿舍成员相应分数。 2.对于不积极配合或拒绝接受卫生检查的宿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根据年终总评结果,由生活部评选出数字媒体艺术院“文明宿舍”、“卫生先进宿舍”及“卫生先进个人”、“优秀舍长”,上报院团总支审核,给予表彰。 4.严禁在宿舍内饮酒、酗酒、赌博、聚众闹事,一经发现,按校、院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对于衣服、床单、被套经常不清洁或经常不叠被子者,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严禁在公寓楼道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1.对学生宿舍卫生的考核是纳入对学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各种评优的重要依据。 2.本办法未列事项,参照学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