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

西安邮电大学第一届创新创意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16-04-12 20:11:33   来源:数字艺术学院     编辑:zhang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中省教育规划纲要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树立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水平,构建校园创意文化,深化实践育人工作,推进高水平邮电大学建设,决定举办西安邮电大学第一届创新创意设计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

协办:各学院

二、参加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2016年4月8日---5月17日

四、参赛作品类型

1.证书类设计:对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学位证和荣誉证书进行创意设计。

2.校园文化纪念品类设计:具有我校标识的多种形式纪念品,如:文化衫、毕业纪念册、纪念章、纪念书签等。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向上,无知识产权争议。

2.参赛作品要求原创,能够体现西安邮电大学的文化特色,并注重作品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的创新。

3.录取通知书作品要求见附件2,学位证作品要求见附件3,其他作品形式不限。

六、大赛程序

1.提交作品信息(2016年4月11日---4月22日)

参赛者将《西安邮电大学第一届创新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和作品图片、实物或模型照片一并发送至大赛电子邮箱xydygzz@163.com。参赛作品邮件主题命名要求统一为:参赛类别+作品名(示例:证书类设计+录取通知书设计)。每件作品需上传单张或多张高精度彩图或彩色效果图或照片均可,其中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每张图片不超过2M。参赛作品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参赛者请自行备份。作品评审采取网评和专家评审相结合。参赛作品将发布在党员工作站微信平台进行网投(网投相关要求和内容届时一并在微信平台上公布)。

2.专家委员会初审(2016年4月25日---4月26日)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初审评审组对通过审查的作品依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通过作品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供参赛者完善作品设计。

3.提交实物作品(2016年4月27日---4月30日)

通过初审的作品由主办单位通知提交实物。

4.专家委员会终审(2016年5月4日---5月6日)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成立终审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作品依据评审标准进行评比,提出获奖作品名单。

5.表彰与展示(2016年5月13日---5月17日)

学校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

七、大赛奖励

(一)证书类设计

1.一等奖3名,奖金各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6名,奖金各15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校园文化纪念品

1.一等奖1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最佳组织奖

为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大赛优秀组织奖证书与奖牌。(最佳组织奖得分=学生参与度分数+获奖作品数量乘以权重所得分数)

(四)其他奖励或支持

1.所有获奖作品的设计者按照《学生手册》校级竞赛获奖相关规定在当年综合测评加分。

2.获奖作品所有权由西安邮电大学拥有,作品设计者可获得署名权。

3.校园文化纪念品类获奖作品将给予相应支持,符合成果转化条件的将择优扶持申请专利,形成产品。

八、工作要求

1.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创新创意大赛的活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和创新人才培养。

2.各学院要加大对活动宣传力度和动员力度,充分利用各级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确保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意氛围。

3.各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特色围绕创新主题自行开展独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不断探索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活动实效性。

 

                                                                                 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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