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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     阅读量:  


规章制度


 

 

1 什么是党的组织生活,共产党员为什么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我们通常说的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情况、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例如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这里需要弄清楚的是党的组织生活与党的生活的区别与联系。从广义上讲,党内各种活动,包括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内选举、党的民主生活会、上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内的其他政治活动等等,都是党的生活。可见,党的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而党的组织生活,不完全等于党的生活。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对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诸方面,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对党员来说,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可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取得党员之间的互相帮助,得到锻炼,增强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可以在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下,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对党的组织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广泛吸收党员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可以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遵守纪律;可以经过讨论和开展正确的思想斗争,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行为规范问答》(新版)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 党员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应该如何处理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党员只有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过严格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经常教育和监督,才能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使党真正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战斗部队。

是否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每个党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组织生活,应进行批评教育;如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应按党章规定处理。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新编党的组织工作实用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


 

3 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权利和义务有那些异同?

在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是一样的。在八项权利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七项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之所以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由于预备党员刚刚入党,一般地说,他们对党和党的事业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还只是初步的,同时,他们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还不够熟悉。因此,要正确地运用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二是由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为了对党的事业负责,在他们没有转为正式党员之前,也不宜享受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因此,在预备期间,所有的预备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认真听取党的文件精神的传达,自觉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十分珍惜正确行使党章规定自己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履行党章规定自己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数字艺术学院党总支


 

4 数字艺术学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的建立和组成

第一条 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 3 至 5 人组成,选举产生。不足 7 名党员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 l 人。  

第二条 教师党支部按教研室设置;学生党支部按专业建立,学生党员较多的班级可建立党支部。  

第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选配党性强、民主作风好、热心党的工作的同志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系主任或副系主任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要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的教职工担任。  

二、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 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 配合总支组织好所在党支部党员和教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第六条 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结合所在系的业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要教育党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同各民主党派及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共同搞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精心组织好党员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党员严格按照党章标准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教育党员敢于同一切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按照党费的交纳标准,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定期将收缴情况向党员公布。  

第八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积极慎重地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着重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和实际表现。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九条 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开展评选示范性党支部、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活动,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光荣感和历史责任感。  

第十条 教工党支部书记要参与研究本系的主要问题,经常了解系里的工作情况,并同系主任协商,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学生党支部要把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要具体指导团支部、班委会的工作。教育学生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在专业学习、社会工作、就业创业和其他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党支部工作应坚持的制度

第十二条 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要有主题、有具体安排、有内容、有考勤。 坚持每月至少有一次主题党组织生活,能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人员 “ 四落实 ” 。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 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学期应将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向党支部做一次汇报,必要时可有书面汇报。  

第十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学期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受学校表彰的优秀党员。  

第十七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有计划、有程序、有标准,能积极主动的在本单位骨干力量和高学历、高职称青年教师以及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考察、有分析结果。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要把好选苗关、培训关、标准关、政审关、程序关、材料质量关。  

第十八条 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入党积极分子被列入发展对象,在组织发展之前要在一定范围公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十九条 学习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决议,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每年至少学习一遍《党章》,及时组织学习党的最新决议和理论,以《党章》规范党员思想和行为,用先进理论武装党员,永葆先进性。  

第二十条 党费收缴制度。党费要按月、按标准收缴,有党费收缴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 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管理制度。在接转过程中程序严谨,手续完备。  

第二十二条 坚持支部按期改选制度。任期内支部委员如出现缺额,应召开会议及时增补。


 

5 数字艺术学院领导联系群众制度

为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听取群众对院工作和领导个人的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院科学、和谐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院内单位 

(一)每位院领导联系一个教研室;

(二)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所联系单位的会议或活动;

(三)了解教学改革、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情况,为院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四)对联系单位的各方面工作给予指导,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认真听取群众对系工作的意见,并向学院反映。

二、联系学生班级  

(一)每位院领导联系一个学生班级;

(二)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所联系班级的班会或活动;

(三)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和学生对学院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意见;

(四)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引导,帮助学生解决思想、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三、联系高学历、高职称教师 

(一)每位党员院领导联系一至二名高学历或高职称教师;

(二)经常保持与联系对象的联系,了解他(她)们的思想动态和对学院工作的意见;

(三)关心联系对象的学习、生活和政治进步,帮助解决困难;

(四)做好高层次人才的稳定工作。

四、发挥工会的桥梁作用  

(一)学院工会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经常了解教职工的意见,并向院上反映;

(二)院工会委员、教代会代表积极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院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之一,也是体现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方面。院领导班子和成员都要高度重视,并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工作,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的反映,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民主党派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互相沟通,促进和谐。


 

6 总支书记书记岗位职责

(1)在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党总支的工作。负责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在的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

(2)全面负责全教职工的理论学习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全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3)主持党总支委员会议、各支部书记会议以及全党员大会,召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有关问题,传达有关精神,确保内工作的顺利进行。

(4)领导各党支部的工作,指导督促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负责抓好党总支、各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各项工作。

(6)指导并协调工、青等各类群众团体工作的开展。

(7)指导监督内各项工作的落实。

(8)负责内干部的考察培养。

(9)完成学校党政安排的其它工作。


 

7 数字艺术学院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及时研究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按时参加党总支召开的有关会议;定期向院总支委汇报支部工作。

(2)负责本支部党员、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总支组织、教育、管理、临督本支部党员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校院党政的各项决定;定期主持召开支部会议,研究有关问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本部门党员、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总支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3)负责支部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和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检查支部和党员对上级党组织布置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要求入党同志的培养、推荐和组织发展工作。

(4)积极支持本部门的各项工作。配合系、各室主任的工作,团结和带领教职工共同搞好教学、科研工作;参与研究本部门有关问题 ;及时了解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完成院总支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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