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院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明确我院学生工作有关制度及组织纪律,规范学生干部行为,明确学生干部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使数字艺术学院团、学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并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个可参照执行的标准,特根据学校和院的有关内容,拟定工作制度。 第二章 日常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院团总支、学生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系学生分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时间在单周星期一晚上7:30,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不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 1、会议的内容要求: (1)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通报院学生会近期工作情况,传达学校、院内有关部门的 相关指示及文件精神; (2)总结前一段工作,布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安排及讨论; (3)各部部长每月第一次例会汇报各部近期工作情况; (4)办公室主任做好例会记录并存入文档; 2、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提前向上级请假; (2)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3)会议上语言文明,衣着得体、整洁。 二、值班制度 在正常工作期内,由办公室根据各人的课程表制定值班安排并督促检查,值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1.值班要求: (1)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每天值班,处理当天日常事务; (2)干部值班每次2—3人,每次2小时,各班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应每周签到3次。值班时完成团总支书记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安排的各项工作; (3)值班人员应按时签到(禁止代签)并做好值班日志,签到情况记入干部考核条例; (4)保证值班时间准时,不迟到早退。无工作时,可在值班时间内学习。每天7-8节值班者应对室内卫生进行清洁,每周五7-8节值班者应对本周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核查并存入文档; (5)值班期间,要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或学习秩序,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到办公室逗留; (6)办公室负责检查值班情况并做记录存档; 三、相关活动组织程序 1、各部的日常工作和常规活动由本部自行安排组织。 2、各部门若开展非常规性、需团总支、学生会部分部门相配合或几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大型活动,在活动前应制定出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所需人、财、物和场地等的安排情况)报上级部门研究批准。批准后,可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由主席或副主席具体组织该活动,以便该活动指挥统一,责任明确,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布署。活动完成后应作出活动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上交,同时抄送办公室存档。 3、院团总支、学生会在组织整体性的大型活动时,集中院内的人、财、物给予支持,并在活动前进行思想动员,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周密布署,并积极向上级请示有关事项,聘请有关领导、老师作为活动指导或顾问,以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圆满成功。 4、办公室负责统一保存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各种工作文件,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及各种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生干部的聘任 1、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由学生干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总支批准增补。 2、各部副部长,由团委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或主管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增补。 3、干事,通过每学年的团总支、学生会纳新进行聘任,也可在平时由主席或各部部长负责聘任。 二、干部的培养与选拔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聘任学生干部之前,着重进行三方面的综合考查: (1)个人的学习,思想觉悟; (2)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 (3)工作能力; 2、人事的任用应客观,公正,唯才是用。 3、应注意新老学生干部的结合,注意培养后备力量。 4、新加入学生会的干事经一学期的试用期后,经主管部门决定后方可成为院学生会正式会员。 5、各部部长应在每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报告,每学期初递交工作计划。 三、辞退、退出制度 学生干部除毕业、届期任满、自然退会或申请退会外,为了严肃院团总支、学生会有关组织纪律,可给予留会查看、辞退、开除之处分。 1、自愿退会:自愿退会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会。 2、留会查看及辞退:根据有关文件,不合乎学生干部资格者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留会或辞退等处分。具体如下:(1)学习成绩达不到中等水平以上者及工作能力达不到学生会章程要求者;(2)违反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影响团委、学生会形象者;(3)两次例会无故缺勤或三次值班无故不到者; 3、关于对申请退会、辞退或开除的决定经委员会通过后,报院团总支批准并进行公示。 第五章 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主动性培养学生干部严谨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制度(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1、考核对象包括数字媒体艺术院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 2、考核结果每学年汇总一次,作为评选模范学生干部的主要参考,且将结果计入奖学金评定结果中。 3、考核内容为思想、学习、纪律和工作四个方面。 4、考核基础分为10分,对不符合要求或失职的干部实行扣分制。 二、奖励 1、对于系学生干部的优秀个人、团体和个人先进事迹可随时进行通报表扬。 2、根据各部门的综合考评情况,每年评出2~3个优秀工作部门。 3、根据个人综合考评情况,每年评选出数名院学生会“优秀干事”,并进行通报表扬。 4、根据有关评定、考核情况,系团总支每年授予若干名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学生干部”称号。 5、所有先进者的评定都以干部管理制度的第二项第一条三方面的考察为基础。 三、惩处 (具体参照干部管理制度第三部分执行) 为了严肃院学生会组织纪律和执行有关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制度的学生干部,经团委批准后,给予通报批评、留会查看、辞退、开除出院学生会之处分。 1、政治思想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视其情节扣5—10分。 (2)无故不参加思想政治学习及各类培训者,每次扣1分。 (3)不按时递交总结、计划、思想汇报或其他材料者,每次扣1分。 2、学习 挂课1门扣2分。 3、纪律 (1)违反校纪者扣10分,违反院纪者扣5分。 (2)旷课一学时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旷操、代操者每次扣0.5分。 (4)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包括组织生活、劳动和其他),每次扣3分。 (5)例会缺勤1次扣3分,值班不到1次扣2分。 (6)例会、值班或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 4、工作 (1)工作消极不称职者扣2分。 (2)干部不按时交纳总结、计划或其他有关材料,每次扣1分。 (3)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因不负责任而造成失误者,视其情节扣1—2分。 |